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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登记表怎么填样本(能买呢)

毕业证图片 2025-12-02 20:07:15 0
高清样本

结婚证登记表怎么填样本(能买呢)

填写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表。
2、办理生育登记时,应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医疗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计划生育手术登记时,应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2》)一式两份,并附结婚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登记表怎么填样本(能买呢)

如何填写结婚证登记表样本?

如何填写结婚表。

法律分析:按照下列规定,通过计算机填写《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项目:

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为中国公民,用中文填写;当事人为外国人的,按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号码:当事人为内地居民,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当事人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码,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台湾省);当事人为华侨护照或旅行证号码;当事人为外国人,填写护照或旅行证号码。

文件号前有字符的,应当一起填写。

4.国籍:当事人为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填写中国;当事人为外国人,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无国籍,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应逐一填写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件,不得省略。

6.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7.结婚登记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年××月××日”。填写日期应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结婚证号填写样式。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名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填写结婚证

什么样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什么样的结婚申请表?主要填什么?具体点超级简单,就像你平时申请工作的时候差不多。姓名年龄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然后填写妻子的基本信息OK了!很简单。
那里有一个模型,你可以写~~婚姻登记,如果当地可以在线预约,一般只需要在线填写信息,然后带相关信息到登记部门检查打印表签名可以得到结婚证,如果没有在线预约,需要填写信息处理结婚证,不能带回家填写。

如何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

一、申报条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单位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无拖欠。二、申请程序:(1)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登记
1.女职工怀孕或需要计划生育手术时,由所在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征求本人意愿后,选择首次产检机构、中晚期产检机构、住院生育医疗机构或外科医疗机构;
2.生育登记需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医疗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一)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登记应填写表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应填写《武汉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登记表》(以下简称表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结婚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的,还应当出具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和指定医院主治医师的诊断意见。二楼有上述业务
3.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在表一或表二上加盖审核专用章,登记输机;返还表一份单位保留,其余由女职工自行移交医疗机构;
4.女职工为长驻外人员的,还需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人员医疗申请表》(以下简称表三)一式两份,附单位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医疗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报二楼
(5)窗口初审,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批准。(二)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后,由单位办理生育津贴申请手续。
1、单位填写《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请审核表》(表6)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附表1(一份)、出院总结、出生证复印件,报二楼
2、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办理生育津贴核算手续,加盖公章后报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单位下月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手续。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单位应当办理护理假津贴申请手续。其流程与生育津贴申请程序相同。附件材料为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由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和财政结算,不由单位领取。(3)本单位应在医疗结束后30日内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1、单位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表》(表五)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附已批准的表一(三份)、表三(一份)、产前检查发票、住院发票、相关检查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汇总表(以上为原件)、病案首页、手术记录表、出院总结(以上为复印件)
(5)办理审核结算手续。
2、工作人员核实其资料后,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手续,加盖公章后,统一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报告。复审后,报销费用将转入我的医疗保险卡。三、申报时间:
1.生育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2、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请时间:职工分娩或流产后每月10日前;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医疗结束后30天内。三、申报时间:
1.生育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2、生育津贴、护理津贴申请时间:职工分娩或流产后每月10日前;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医疗结束后3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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